長期照護及醫療機構課徵營業稅之研究 = Research on levy...
柯適中

 

  • 長期照護及醫療機構課徵營業稅之研究 = Research on levying business tax of long-term care institutions and medical establishments
  • 紀錄類型: 書目-語言資料,印刷品 : 單行本
    並列題名: Research on levying business tax of long-term care institutions and medical establishments
    作者: 黃瑞文,
    其他作者: 柯適中,
    出版地: [南投縣]
    出版者: 南開科技大學福祉科技與服務管理研究所;
    出版年: 民101[2012]
    面頁冊數: 7,147葉 : 圖 ; 31公分+1張光碟
    標題: 營業稅
    標題: Long-term care
    電子資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14224014470799905665
    附註: 指導教授: 柯適中
    附註: 參考書目: 葉142-147
    摘要註: 租稅優惠係基於政策目的考量,以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為衡量並符合第23條比例原則之拘束,而以違反量能課稅原則給予特定納稅人稅捐優待之規定。政府賦予長期照護及醫療機構課稅之租稅優惠,係配合社會福利政策及促進國民健康,以謀減輕就醫者及養老費用負擔之措施。本研究以有關營業稅之課稅主體、客體、免稅及免辦營業登記等規定,對於長期照護及醫療機構之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徵免營業稅及免辦營業登記之適用,以探究其租稅優惠之範圍及營業稅法相關法令函釋,有無符合租稅法之基本原則為動機;以分析探討長期照護及醫療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課徵營業稅法制面之妥適性為目的。以個案研究法分析探討,就本研究所列出租土地及出售資產案例之爭點,運用法律解釋方法為方法論,分析營業稅相關法令,並透過租稅法基本原則之檢驗過程,得出長期照護及醫療機構及其銷售貨物或勞務,分別為營業稅課稅主體、客體,依營業稅法列舉免稅項目免徵營業稅,但其出售固定資產,則不適用免稅規定;惟有關「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之不確定法律概念及概括條款之法律授權規定,違反課稅要件明確性原則,並提出修法明確規範等建議,供有關機關參考。
館藏地:  出版年:  卷號: 
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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