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對晚年重要事務認知與安排意向之研究
張慈津

 

  • 中高齡者對晚年重要事務認知與安排意向之研究
  • 紀錄類型: 書目-語言資料,印刷品 : 單行本
    作者: 張慈津,
    其他作者: 詹秀員,
    出版地: [南投縣]
    出版者: 南開科技大學福祉科技與服務管理研究所;
    出版年: 民104[2015]
    面頁冊數: 97葉 : 圖,表 ; 31公分+1張光碟
    標題: 中高齡者
    標題: Middle-age
    電子資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91358112830823847670
    附註: 指導教授: 詹秀員
    附註: 參考書目: 葉90-93
    摘要註: 本研究旨在探討中高齡者對晚年重要事務之認知與安排意向,為達研究目的,採質性深度訪談法。研究對象採立意選取6位作為訪談對象進行研究資料之蒐集與分析,探討其對晚年重要事務的認知與安排意向之共通性或獨特性。研究結果發現:(1)多數受訪者對晚年重要事務的認知均停留在略有概念但含糊不清狀況下。(2)受訪者所認知的晚年重要事務內涵以經濟無虞、健康良好以及交待身後事務為最重要,其次是簽署生預囑,再次為合宜住宅、晚年照護以及休閒娛樂。(3)受訪者對晚年重要事務的態度大都傾向有意願安排,只有少數隨順變遷無安排意願。(4)受訪者對晚年重要事務安排的具體行為:A.經濟上:他們的經濟來源以退休金為主,佐以守成、節約方式進行。B.對於未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時經濟安排方式:半數認同安養信託,其餘委由家人處理或順應自然。C.健康維護的具體作法包括:清淡飲食、運動健身、休閒活動及社會參與。D.受訪者簽署生預囑的具體行為:大多數均是有計畫未行動,少數不清楚內容。E.交待身後事務的具體作為:交待不動產、動產先留做養老金,有剩餘再留給子女;交待後事以隨順子女處理或交待簡單處理。(5)受訪者自評安排晚年重要事務的可能困難及解決方式:A.擔憂財產分配不公平,其解決方式:請教相關專家或視情況適度調整。B.擔憂無法掌握健康狀況;其解決方式:只能消極轉念面對。C.感慨所在地社區無關懷據點及安養照護機構;其解決方式:只能不知所措。D.擔憂晚年經濟匱乏,其解決方式:保握當下撙節開銷並理財。本研究依研究分析與討論提出相關建議:(1)對政府相關部門建議:對響應老人獨立自主之教育部及關係老人經濟、健康福利之衛福部提出建議。(2)對樂齡機構建議。(3)對樂齡教學者建議。(4)對中高齡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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